[摘要]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有效遏制地方政府土地违法行为,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存在的严重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
国家土地督察:地方政府土地存2万多的问题
近日公布的2013年国家土地督察公告显示,2013年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管理方面存在着2万多问题。其中,34个城市、2147公顷土地违法违规办理审批手续,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落实不到位,14个城市拖欠征地补偿安置费用19.82亿。这些惊人数字背后,有多少耕地在流失,又有多少百姓权益受到了损害?
地方政府本应该是耕地红线的守卫者、社会公平的主持者、百姓利益的维护者,现在却公然参与、甚至主导违法违规使用土地,主要源于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高额的土地、畸形的政绩观念,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在实际操作中无视法纪、频频违规,不仅屡屡破坏耕地保护的基本国策,而且不断引发拆迁矛盾乃至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与形象,群众意见很大。
地方政府主导土地违法违规,警示一些地方亟待改变土地财政制度,退出不正当的土地经营。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厘清政府与市场界限已经迫在眉睫。必须切实转变政绩观念,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改变“红头文件为经济服务”“一切为GDP让路”思路,防止地方政府打着发展一方经济的旗号越跑越偏。
政府以权越法、以权代法,归根到底来说还是一些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淡漠,缺乏对权力该有的敬畏。作为土地市场的监管者、守夜人,政府手中的权力由人民赋予,并且有着严格的使用程度和边界。“法无授权则不许”的原则,强调的就是政府行政的规范与约束。2万多政府违规用地问题,更警示地方严格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彻底告别“胡作为”“乱作为”。
推进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还要用严格监督、严肃问责来“撑腰”。2万多土地问题的暴露,如何处理,我们也在拭目以待。真查真抓、高压严打,让违规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形成有力的外部约束,给土地管理者以深刻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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