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营改增后,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营改增后,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从5月1日起,二手房交易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普通个人首次成为增值税纳税人。营改增会带来二手房交易的哪些变化?税负会上升还是下降?
《通知》对营改增后的以下事项进行了明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不计入扣除项目,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可以计入扣除项目
● 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 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
● 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 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 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新变化
二手房交易税负略有下降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表示,财税部门在研究个人住房征税问题时非常审慎,总体目标是确保个人二手房的交易在税收负担上保持基本稳定。因此,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营改增后个人二手房维持5%的税率不变。
虽说税率保持不变,但税负有所下降。
“由于营业税与增值税计算方式不同,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后税负会略有降低。”汪康说,以一套计税价100万元的房子为例,过去征收营业税5%时,计税公式为100万元乘5%,需要缴5万元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虽然税率还是5%,但计税公式变为100万元除以1.05后再乘以5%,实际缴增值税47600元,少缴税2400元。
此外,营改增后,二手房营业税优惠政策将平移到增值税征收中。即除北上广深4个一线城市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因此,总体上说,营改增对于一般的个人买卖二手房影响不大。
没变化
缴税还是“老地方”“老办法”
个人二手房出租、买卖涉及群体众多,为不增加办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营改增后个人二手房交易和二手房出租,仍然委托地税部门来代征、代开发票。“原来怎么申报还是怎么申报,原来填什么表、在哪个地方办,一切维持基本不变。”汪康说。
个人买卖二手房缴税还在“老地方”,原来在哪里缴营业税,自5月1日起就在哪里缴增值税。而且对个人来讲,办税还是沿用过去的“老办法”,个人在交易二手房包括在办理二手房产权证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收问题及办税的流程、场所都保持不变。
因此,无论是租房、买房,完全可以忽略税制转换带来的影响。
温馨提醒
五月缴税不妨先咨询一下
虽说对个人没啥影响,但对税务部门来说,增值税的征税流程更为复杂:交易信息先要进入地税的价格评估系统,核实后再进入国税的增值税管理系统。系统转换需要时间,开发票就会慢一些。
由于的情况千差万别,对普通个人来说,如果5月1日前后办税,不妨提前先电话咨询一下做好安排,好能打出一些提前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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