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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某公租房分好却不能入住 房管部门:合同有争议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4-09-23 09:01

[摘要] 自今年8月11日起,郑州市首批2517套公租房开始供应。分房至今一月有余,不少读者近日反映,传言称郑州公租房开始集中签合同了,但实际上,他们仍未接到通知。

自今年8月11日起,郑州市首批2517套公租房开始供应。分房至今一月有余,不少读者近日反映,传言称郑州公租房开始集中签合同了,但实际上,他们仍未接到通知。

记者昨日获悉,目前只有管城区的公租房已经入住。新版公租房租赁合同模板已经分发于各区,但有个别细节还需向上级部门反映。有部分区房管部门称,如果问题解决得快,国庆节之前可以入住。

反映

分房一个多月了没拿到房钥匙

“不是说开始集中签合同了吗?谁签了出来冒个泡吧。”

昨日,有网友在一个由200多名公租房租户组成的QQ群里这样问道。这位网友说,他在二七区申请的公租房,分房有一个多月了,至今仍没有住进去,连合同都还没有签。在网上看到“郑州公租房开始签合同”的新闻后,他并没有接到区里的通知。

“上周六有新闻说,合同下来了,开始集中签。原想过了周末,周一上班也该开始了,但还是没信儿。”

不仅如此,也有其他网友和读者向河南商报记者反映,中原区、高新区和惠济区也没有下通知签合同。此事在记者随后对相关部门的采访中得到证实。

对此,有读者表示不满。“我都提前和房东打过招呼了,说是住到月底就搬,搬到公租房里,结果到现在还没拿到钥匙。”有读者反映,在城中村租的房子到期了,房东开始撵人,但公租房又住不进去,“9月过完我住哪儿去?”

“这公示期也过了,合同为啥还下不来?”有网友一提此事就生气,“又一个月的房租没了。”

进展

租赁合同范本即将最终敲定,争取十一前发钥匙

记者采访得知,虽然郑州公租房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但是,在公租房租赁合同上要统一使用。因此,除管城区的公租房已经入住外,其余区房管部门一直在等郑州市再三修订的合同范本。

9月19日,《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范本发到了各个区的房管部门。河南商报记者昨日从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获悉,这个版本并非终稿,而是向各区征求意见,汇总后再做商定。

对于这款合同版本,有区房管部门的相关人士向河南商报记者反馈说,有个别细节还需商议,如第四条提到的“甲方收取乙方住房保证金每套1000元。租赁期满退出房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房屋保证金”。据介绍,合同规定,押金交到各区房管部门,但财务称,新开一个账户很麻烦,收费依据怎么定?

目前,这个问题正向上级部门反映。如果问题解决得快,有部分区房管部门相关人士称,国庆节前能签合同、发钥匙,让大家住上新房

合同摘录

想续租公租房,得提前3个月申请

1.租期和用途

五年一签,若续租需提前3个月申请,租房人员变动要备案报批。该房屋仅作居住使用,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不得擅自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

2.租金

在租赁期间,如政府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发生变动,则按政府规定的新租金标准执行。租金由房屋所在区(管委)的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收取,租户可按季度、半年度或年度支付,三选一。

3.房屋修缮

如有证据表明租赁房屋的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政府提出,否则,视为该租赁房屋符合正常使用条件。

4.合同解除与终止

租赁期间,累计3个月以上未缴纳住房租金,且未向住房管理部门报告的;经调查发现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等,承租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政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5.违约责任

承租人缴纳租金的,政府有权要求承租人补交,并从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租金总额的0.5%。的违约金。若欠租超过3个月,政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可采取措施追缴拖欠租金和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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