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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公积金使用政策遭质疑:自己的钱凭啥不让取

大河报  2013-07-17 16:19

[摘要] 自去年11月8日起,洛阳市公积金使用政策发生变化: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必须拿到购房合同后才能按流程申请提取。

自去年11月8日起,洛阳市公积金使用政策发生变化: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必须拿到购房合同后才能按流程申请提取。

“我自己的钱为啥不让取了?”“现在房价那么高,反倒不让提取公积金了”,政策执行引起不少市民和网友的争议,他们怀疑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本身就存在问题。近日,大河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吐槽:工资仅1900元

公积金就交了1500元

去年8月底,高校毕业的赵女士顺利进入洛阳一家金融单位,长期和买房贷款类客户打交道,眼看着房价越涨越高,赵女士下定决心也要凑首付买房子。不过,当她知道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时,觉得很难凑齐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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