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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契税新政策已明确首次购房优惠政策 适用对象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2-11-26 09:54

[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已明确首次购房的契税优惠政策适用对象

国家税务总局已明确首次购房的契税优惠政策适用对象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相关负责人近日在解答纳税服务热点问题时介绍,与已有购房记录的人共同购房不可享受首次购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这位负责人介绍,根据我国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举例来看,甲某与朋友共同购买一套普通住房,该朋友已有购房记录,而甲某属首次购房。依据规定,甲某不得享受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百姓住房满意率止跌回升

据新华社南京2月10日专电(记者潘晔)2011年,房地产调控措施持续加码,信贷环境不断紧缩,对房价涨幅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江苏省民调中心2012年1月开展的江苏百姓生活感受调查显示,江苏百姓住房满意率(含满意和基本满意)为75.4%,比上年上升了1.5个百分点,这是继2009、2010年持续下降后的反弹,而不满意率为21.4%,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

调查显示,住房满意率的地区表现是有差异的,从高到低分别为江苏苏中地区(78.4%)、苏南地区(76.7%)、苏北地区(72.5%);而不满意率从高到低则为苏北地区(24.1%)、苏南地区(20.2%)、苏中地区(18.9%)。此外,住房满意率的城乡表现也是有差异的,城镇居民住房满意率为76.8%,比上年提高了4.9个百分点。而农村居民的满意率为73.4%,比上年下降了3个百分点。

“房产新措施”并非松绑调控政策

芜湖市政府回应:“房产新措施”并非松绑调控政策

据新华社合肥2月10日专电针对芜湖市政府日前出台的房产新政策(详见昨日封11版)引发舆论热议,芜湖市政府负责人10日向记者表示,新出台的房产政策并非是对调控政策的“松绑”和“救市”,而是为了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满足合理住房需求,吸引和鼓励更多人才来芜落户。

这份《意见》明确提出,今年在市区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房(含二手住房),在办理产权登记时,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对购买首套新建自住商品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70平方米以上的,再给予5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意见》要求已享受往年度及本《意见》相关财政补助政策的普通住房,自产权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实际从购房之日起须5年方能转让),否则须退回已享受的财政契税补助和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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